将青森县八户市保有用地作为太阳能发电事业用地出租给三井不动产

2013年9月2日

本公司将本公司所保有的青森县八户市用地作为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站)事业用地,出租给三井不动产株式会社(以下称三井不动产)。本公司希望能有效运用不动产,而三井不动产可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业务,两家公司需求一致,遂达成了此次出租事宜。

三井不动产将从事建设太阳能发电站,将电力出售给东北电力的业务。有关事业计划的详细内容,请参照三井不动产于本日发表的新闻发布内容。

本公司所出租的保有用地,将通过太阳能发电业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保有用地的概要

  • 地址:青森县八户市北立交工业园五丁目100-2
  • 出租面积:约11公顷
  • 出租开始时间:2013年9月

(暂定)三井不动产 八户太阳能发电站 透视图

位置图

相关链接